“九泉之下”的“九泉”是指什么?為什么會有這樣的說法?
古人所云“九泉”,原指地下極深處。
“九”,既是“虛數”又是“至數”——作為“虛數”表示極多、極廣、極高、極深;作為“至數”,表示“到頭了”。
《素問·三部九候論》:“天地之至數,始于一,終于九焉。”
所以,“九天”,就是天之最高處,亦云“九重”。
古人認為,地下深處是泉水。《荀子·榮辱》云:“短綆不可以汲深井之泉。”
那么,“九泉”,無疑就是地下極深處了。
古人還認為,人死后要埋于地下,于是便以地下極陰處代表死人的“歸宿”,稱為“泉下”。
《周書·晉蕩公護傳》所記《報母書》:“晝夜悲號,繼之以血,分懷冤酷,終此一生,死若有知,冀奉見于泉下爾。”
“泉下”,或曰“黃泉之下”,抑或曰“九泉之下”,皆指死后如何如何。
古人,亦稱地下極深處為“黃泉”。
《左傳·隱公元年》,說到鄭莊公的母親生他時“難產”,所以厭惡他而喜愛其弟共叔段,且支持其弟造反。后來,“鄭伯克段于鄢”,并發誓說和他母親“不及黃泉,無相見也!”
《注》云:“黃泉,地下之泉。此二句猶言不死不相見。”
可知,“黃泉”“九泉”,都是“墳墓”之代稱。與之對稱的,是“夜臺”。
《初學記》載三國魏阮瑀《七哀詩》云:“冥冥九泉室,漫漫長夜臺。”
唐崔玨《哭李商隱》詩曰:“九泉莫嘆三光隔,又送文星入夜臺。”
李白《哭宣城善釀紀叟》詩云:“紀叟黃泉里,還應釀老春。夜臺無李白,沽酒與何人?”即便是哀傷吊唁,也飄逸著詩仙酒仙之“仙氣”。
這是扯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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